保险公司行政岗位关系,保险公司行政岗位关系怎么写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保险公司行政岗位关系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保险公司行政岗位关系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38岁省直机关正科该不该去保险公司?
老哥,心里想想就行啦,真不能走。省里保险公司,就级别上,和你单位一样,实际上公司没级别。部门经理也就是处级干部,你和他只差一步,况且你在机关单位,到60岁还有22年,45岁前提拔处级都不晚。如果本单位实在难晋升,交流到其他单位,说不定就管到保险公司啦。
脑子坏了才去
38岁省直机关正科,说实话,爬得有点慢,很多人在你这个年龄这个平台,都是副处长正处长了,有的已经步入厅级行列,最不济,也能弄个副调研员,好歹工资也能多了好几百上千。你在38岁还是正科,就小公个人来看,混得不咋滴,当然,也还算正常。毕竟,类似的情况在省直机关也不少见。
在一个单位老是升不上去,就会有逃离的想法。你,应该就是这种类型。问题是,你离开了,就一定会更好?不见得!有些东西是共通的,你在一个单位混的好,在其他单位也不会差到哪里去。同理,你在这个单位混不好,你去另外一个单位估计也就那样了。这是大概率的东西,某种程度上是有普遍规律的。以题主目前的状况,小公私以为,你去了保险公司也不会让你感觉好多少。原因很简单:
第一,你不是去做领导,你只是去给人家写材料;
第二,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好去处,工资待遇不见得比你现在高;
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,你对自己根本没有规划,完全是迷茫的。这样一个状态,恐怕做什么都不会太顺。
听哥一句话,好好待着吧。没准一两年,时来运转,就可以提副处了,这总比你去帮别人写材料强。
我是小公,专注公务员考试、任用、提拔等体制类问答,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,可以关注私信我,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
38岁省直机关正科该不该去保险公司?
我的建议,不要去。
落差很大
省直机关,38岁,主任科员,确实进步的比较慢。即便是在市级机关,从入职的科员到主任科员,正常也就是六七年的时间。以大学毕业24岁为例,升职到主任科员也不过三十出头。
不过也能理解,从科级到处级,不仅是市级机关,就是在省直机关也是一道门槛。在职务与职级并行之前,可能有不少人直到退休,也还是主任科员。以笔者所对口的省级机关来看,虽然这两年岗位调整比较快,解决了一部分历史欠账,但是目前积压的主任科员还是有几十号人,仍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消化。
虽然近期职务晋升希望不大,但是级别不高资历在,在业务上应该也属骨干,社会地位还是有的,到下面还是受人尊重的,在外面办事人家也是高看一眼的。而你到了保险公司,并不是去做领导,连个部门负责人都不是,而是给部门经理写材料,充其量也就是个文字人员。虽然收入高点,但是二者的重要性显然不可同日而语。
发展空间
机关单位,说实话,除非你有过人之处,比如清华、北大毕业的,或者有门路,其他正常都是靠熬资历。岗位就那么多,一个萝卜一个坑,只有空出岗位,才能一步步向前挪。所以,不要心急,咬紧牙关,一个字“等”,也许很快就能“守得云开见月明”。
保险公司虽然是企业,但是几千年文化的影响,实际上运作流程跟机关单位也差不多。你不是搞保险科班出身,并无什么出彩之处,初到一个单位,人生地不熟,要想出头,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如果你是给单位一把手写材料,那也就罢了,写得好的话,得到赏识,有可能一步登天,现在只是给中层的部门经理弄材料,他能有多大的话语权呢?
而且,企业的收入并不是一层不变的,现在看起来很多,万一效益不好了,也不是没有下降的可能性。而机关单位,工资虽不多,但胜在稳中有升!至于怎么抉择,还是你自己定!
保险公司?你疯了吧?你确定你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务员能适应的了竞争激烈的保险公司?哪怕你是跳槽过去当什么副总,但是保险公司是要看业绩的,是完全市场竞争化的企业,公务员那种玩文字游戏做花架子的工作能力,到了保险公司就是玩闹!
看到你这种人就来气,有这么好的工作还不珍惜,还想跳槽到保险公司去实现所谓的人生价值,你这种人啊,活那么大居然还没真正认识自己几斤几两,悲哀啊。当然,如果你真的跳槽到保险公司,那才真的是悲哀,珍重!
保险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?
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经济组织就是保险公司。保险公司的运作是以科学分析和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综合性经营活动。它强调按照客观经济规律、自然规律、技术规律和保险活动本身的规律,合理而有效地组织经营。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是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所确定的原则,保险公司的保户越多,承保范围越大,风险就越分散,也才能够在既扩大保险保障的范围,提高保险的社会效益的同时,又集聚更多的保险基金,为经济补偿建立雄厚的基础,保证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的稳定。
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(银保监会)批准。保险公司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另有规定外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。
在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依其经营主体的不同,可分为国家经营保险公司与公司经营保险公司。国家经营保险公司有四家国有保险公司,分别为:中国人寿、中国人保、中国太平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。公司经营保险公司分别有:中国平安保险、太平洋保险、泰康保险、新华保险、友邦保险等等。
看到有些一长段的回答,看着是很认真在回答楼主,其实可能越看越懵,简而言之,保险公司属于商业金融机构,是受国家银保监会监管,受《保险法》、《合同法》保护和制约的特殊企业。
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单位。
保险公司是利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,业务是经营各种保险业务。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,拥有收取保险费、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。而且当保险事故发生时,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。
保险公司销售保险合约、主要风险保障的公司。保险公司是就是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。保险公司,是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,而且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,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。
扩展内容
现行《保险法》规定: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。关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保险公司,除保险法有特别规定的外,适用我国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保险公司的其他组织形式,如相互保险公司等,可以根据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情况,由法律、行政法规另行规定。
根据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》,今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改建成中国人民保险(集团)公司(简称"中保集团"),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。改建后的中保集团下设三个子公司,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、中保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, 分别经营财产保险、人身保险和再保险业务。
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单位。
保险公司是利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,业务是经营各种保险业务。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,拥有收取保险费、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。而且当保险事故发生时,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。
保险公司销售保险合约、主要风险保障的公司。保险公司是就是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。保险公司,是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,而且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,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。
扩展内容
现行《保险法》规定: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。关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保险公司,除保险法有特别规定的外,适用我国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保险公司的其他组织形式,如相互保险公司等,可以根据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情况,由法律、行政法规另行规定。
根据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》,今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改建成中国人民保险(集团)公司(简称"中保集团"),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。改建后的中保集团下设三个子公司,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、中保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, 分别经营财产保险、人身保险和再保险业务。
中保集团将体现商业化原则,坚持集团化经营和实行分业经营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公司行政岗位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保险公司行政岗位关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温馨提示: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,信息真实与否未经本站确认,仅供大家参考,如若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删除!